申请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程序
1、提出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书面申请,并有当地所在村和当地文化广播站的证明(或签章);
2、填写《接收卫星传送国内电视节目申请表》;
3、县广播电视局签署意见;
4、市广播电视局审批;
5、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社管科办理《湖北省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6、县广播电视局事业社管股将《湖北省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发放到用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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