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每年年终进行。
2、考核内容以本局与所属单位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考评。按照单位自查、考评组考评、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
3、考评实行百分制,按领导班子、正职和其他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分别承担的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评集体与考评个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评打分。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