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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吕学锋同志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8-4-3 下午 02:32:47  文号: 〔2008〕21号

 

(2008年3月28日)

同志们: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是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将贯彻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过去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化改革,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启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宽,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稳定;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顺利完成,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先进集体, 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长阳法律援助中心荣获2007年度全市十大民选新闻人物。县司法局在2007年度的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工作勤勤恳恳、积极主动、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队伍团结奋斗、无私奉献、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全面谋划司法行政工作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逐步深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全体同志要有清醒认识,准确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全面谋划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着重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是党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是要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核心作用。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核心作用日益显现。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服务对象涵盖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从职能分类上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职能直接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和谐;法律服务职能直接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内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性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向法治化方向发展;法制宣传职能直接面向社会各个阶层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单项职能上看,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提供保障或服务。司法行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各种职能既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必须立足于自身职能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要准确把握当前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全体社会成员法治观念的逐步提高,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已经度过了以争保障、求生存、保位置为重点的时期,步入了一个以全面拓展职能为重点,以服务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为战略定位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立足于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来谋划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时期,要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的转移,确定新的目标,占领新的制高点,全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法治长阳、和谐长阳服务。

    三、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司法行政工作既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又肩负着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全体同志要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长阳做出新的业绩。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的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打造“法治长阳”的发展环境。要在巩固去年取得普法成果的基础上,以实施“全市普法试点县”为契机,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实效,突出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抓好全县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长阳”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服务“三大通道”和县级重点项目为重点,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的中心工作。要重点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庭和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结合我县的“三建一创”工作,抓好“民调中心户”建设,第一时间了解矛盾纠纷源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三)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律师通过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围绕重点工程土地征收征用、城镇建设拆迁、交通事故等事项,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要更加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我县外出农民工维权的职能,扩大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全面完成上级分解下达到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 

    (四)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我县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力度,力争完成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的办公楼的建设。切实抓好司法所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关于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争取我县有一个司法所率先达到省厅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借鉴龙舟坪镇社区矫正试点的经验,全面启动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紧密联系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思想方法问题,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自治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全面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法治长阳、和谐长阳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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