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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6-19 10:55:42  文号: 长政办发〔2008〕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我县气候异常,在年初遭受了罕见的冰雪冷冻天气后,4月19日全县普降暴雨,使我县提前进入了主汛期。部分乡镇相继发生了数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造成了部分公路阻断,多处农村村民住房受损,同时引发部分地质灾害点变形速度加快,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针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为了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迅速将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地质灾害的趋势预测,指导乡镇编制防灾预案和落实监测方法。建设、水利、交通、安监、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主管的建设单位、水利工程、公路、尾矿库、景区和学校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工作。

    二、排查隐患,督促检查

    各乡镇要立即组织专班对本辖区的各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认真巡查,尤其是对今年变形明显的灾害点要作重点检查,对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迅速做出危险性预测判断和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尽量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监测,做好预警

    主汛期降雨集中,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季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暴雨迭加区必将是重灾区。各乡镇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针对当地雨情,加强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在大雨、暴雨期间要加密观测,若发现灾害体变形加剧,要及时做出临灾预报,启动防灾预案,快速疏散险区群众,实施紧急避险措施,同时要快速上报灾情。

    四、群测群防,信息畅通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地质重点防范期内要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信等通讯手段提示灾害点监测人员进行及时监测预报。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成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传真设备要确保24小时畅通。

    五、规范信息上报程序

    当前,我县已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灾情速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程序,在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后,1小时内要通过电话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到现场展开调查,调查后的基本情况用电子或书面方式报告,遇到紧急重大情况时,要迅速采取措施,疏散转移群众,尽最大努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瞒报、迟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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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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